做我所能,愛我所做。 (語出沈君山《浮生後記——一而不統》頁三十一)

Thursday, September 22, 2005

夜半會收到同學的結婚公告簡訊?

昨天晚上(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晚上八時十三分)接到一封手機簡訊,裡頭寫到:「各位親愛的同學,本人將於(二OO五年)十一月五日舉行結婚典禮。屆時務必撥冗參加,特此公告天下。祝一切順心,芳志(筆者的大學同班同學)。」接到此封簡訊,心裡滿是狐疑。「難道,這又是詐騙簡訊?不會吧?難不成有人會拿這事開玩笑?」心想今天又不是愚人節,怪了。還是撥通電話印證一番。

在電話裡,大學同學親口向筆者證實這天大的喜訊,照例,筆者也衷心予以祝福之意。

年紀也近而立之年的階段,突然感覺到身旁的朋友、同學都順理成章的先後安排於這個冬季結束前,完成終身大事。竊自統計一下,今年筆者身旁就有五對朋友即將或已於今年年底前完婚,其中包含一位教會的契友(蔡介音)、一位國中同學(姜樹仁)、一位高中同學(即是於筆者所述之〈當我聽見妳要結婚的剎那……〉一文中出現的陳雅莉)、兩對大學班對(包括張家毫與洪梅芳、王芳志與盧雨芯等)。筆者「特於此公告天下」,祝福所有新人,有情人終成眷屬,百年好合。

在這些佳偶之中,不乏兩人相識多年,有人甚至相識十幾年之後,方纔決定共同步入禮堂。如此美事,著實令筆者好生欣羨。

當兩個身分背景迥然不同的個體於主婚人面前,共同立誓,不論生活的順遂與否,兩人將一起共同渡過時,(筆者沒經驗,同時,參加婚禮時也不專心聽講,所以記不住相關誓詞內容,就將就些)彼此的身分瞬間改變,真正進入兩人世界,共築甜蜜的小窩。但是,難道這樣就能保證今後就能過著童話般的幸福生活?當然不是。不過,難道先天上的不盡相同,就必然會導致後天的爭吵及不合?

記得前些日子,曾讀過楊絳教授(附上圖左)所寫的《我們仨》一書,於頁一O三中有段文章寫到她與其夫婿錢鐘書教授(《圍城》的作者,附上圖右)的兩人生活片段:

我和鐘書在出國的輪船上曾吵過一架。原因只為了一個法文「bon」的讀音。我說他的口音帶鄉音。他不服,說了許多傷感情的話。我也盡力傷他。然後我請同船一位能說英語的法國夫人公斷。他說我對、他錯。我雖然贏了,卻覺得無趣,很不開心。鐘書輸了,當然也不開心。常言:「小夫妻船頭上相罵,船杪上講和。」我們覺得吵架很無聊,爭來爭去,改變不了讀音的定規。我們講定,以後不妨各持異議,不必求同。但此後幾年來,我們並沒有各持異議。遇事兩人一商量,就決定了,也不是全依他,也不是全依我。我們沒有爭吵的必要。

筆者可不想在這故事上多做著墨,這是個非常可愛的小故事,就讓這個故事保持原味即可。只是於此故事之末,楊教授最終還是很孩子氣的添一句:「可是這回我卻覺得應該爭執。」這句話說得真可愛。

說了半天,老是離題的話,最後還是要衷心祝福你(妳)幸福、幸福。

筆者附註:圖片兩幀均轉自時報悅讀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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